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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增设机动车
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结合我市交通秩序管理实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黄山市中心城区设立第三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设置相应禁令(辅助)标志。
此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共计新增6处(具体路段明细附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驾驶人在其他路段停放机动车时,也应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停车线或界定的起止点范围内规范、有序、顺向停放车辆。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07月05日为公示期,从2023年07月06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新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
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