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歙县医保卡异地门诊使用是否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歙县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3号、《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相关工作的通知》黄医管字〔2022〕7号中规定:办理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参保职工在备案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结算。门诊共济政策为: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8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据了解,该听众的父亲是歙县退休职工,退休后长期定居上海生活,于2023年8月11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故该听众的父亲在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可以按“门诊共济”直报,在未开通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需在次年3月份之前,将发票、费用清单、患者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递交至医保大厅经办窗口申请手工结算。
编辑:程峰